陳某使用假幣案 簡要案情 2017年7月14日,被告人陳某在北京市大興區德昌緣煙酒行用人民幣3582元購買軟中華牌香煙2條、硬中華牌香煙4條、軟玉溪牌香煙2條、軟黃鶴樓牌香煙2條。后陳某借機使用一張100元真幣和25張面值為100元的假幣將真幣換出。2017年8月23日,被告人陳某在北京市大興區尚酒匯煙酒城內,用人民幣3800元購買軟中華牌香煙6條。后陳某借機使用一張100元真幣和25張面值為100元的假幣將真幣換出。2017年9月5日,被告人陳某在北京市大興區董某經營煙酒店內,用人民幣3700元購買軟中華牌香煙6條。后陳某借機使用一張100元真幣和25張面值為100元的假幣將真幣換出。2017年9月12日,被告人陳某在北京市大興區黃村鎮駿城電信營業廳內,用人民幣3500元購買手機1部。后陳某借機使用一張100元真幣和34張面值為100元的假幣將真幣換出。 被告人陳某上述行為共使用假幣109張,面值共計人民幣10900元,經鑒定為假人民幣。造成各被害人損失人民幣13 119.8元。2018年3月9日,被告人陳某被查獲歸案,并扣押被告人陳某人民幣4000元。 判決結果 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使用,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使用假幣罪,依法應予處罰。陳某系累犯,依法應從重處罰。考慮陳某當庭自愿認罪,可對其從輕處罰。據此,于2019年11月5日以使用假幣罪判處被告人陳某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 楊某某持有假幣案 簡要案情 2018年7月29日,被告人楊某某攜帶114450元疑似假人民幣從其昆明市五華區普吉街道的租住處外出時被公安人員抓獲,后從其租住處查獲880700元疑似假人民幣。經鑒定,查獲的疑似假人民幣均系假幣。 判決結果 云南省華寧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楊某某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持有,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持有假幣罪。楊某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對其從輕處罰。據此,于2019年5月17日以持有假幣罪判處被告人楊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 王某某出售假幣案 簡要案情 2018年8月,有人找被告人謝某某購買偽造的美元,被告人謝某某聯系被告人唐某某尋找賣家,后被告人唐某某聯系被告人王某某出售偽造美元。2018年9月6日,被告人王某某攜帶偽造的美元到達昆明,在謝某某的聯系下欲將美元出售。2018年9月9日13時許,公安人員在昆明市官渡區將正在進行美元交易的王某某、謝某某抓獲,當場從王某某攜帶的棕色挎包內查獲疑似偽造的100面額美元1605張,合計160500美元。經鑒定,繳獲的美元均屬偽造的假幣。 判決結果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某、謝某某、唐某某無視國家法律,出售偽造的貨幣,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出售假幣罪。三被告人出售假幣的行為屬于未遂,依法可比照既遂從輕處罰。在共同犯罪中,王某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據此,于2019年7月23日以出售假幣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以出售假幣罪判處被告人謝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以出售假幣罪判處被告人唐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 周某某運輸假幣案 簡要案情 2018年12月3日,公安人員在汕昆高速公路江招路段金雞警務站對一輛由云南省羅平縣駛往興義方向的汽車檢查時,當場從被告人周某某上衣口袋查獲面值100元的疑似假人民幣202張,合計面額20200元。經鑒定,被查獲疑似假人民幣20200元均為假幣。 判決結果 云南省羅平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周某某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運輸,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運輸假幣罪。周某某能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可依法對其從輕處罰。據此,于2019年4月17日以運輸假幣罪判處被告人周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 (文章來源:最高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