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德國歐元假紙幣概況
根據歐洲央行對流通領域歐元假幣數量統計,近年來,歐元區假幣數量整體呈增長趨勢,德國區域的假幣收繳量雖然每年增減不同,但是整體來看低于歐盟平均水平。
表1、2013-2017年德國、歐元區假幣情況一覽表
年份 |
德國假幣數量 |
歐洲假幣數量 |
歐元區德國假幣占比 |
2013 |
38811 |
670000 |
5.80% |
2014 |
63269 |
838000 |
7.60% |
2015 |
95357 |
899000 |
10.60% |
2016 |
82150 |
684000 |
12% |
2017 |
72900 |
693900 |
10.5% |
德國假幣面值主要為20歐元和50歐元。2014年共發現假幣6.3萬張,平均每1萬名德國居民持有7.8張假幣,因假幣造成的損失為330萬歐元。2016年發現假幣8.2萬張,數量比2015年略有下降,平均每萬名居民持有10張,損失420萬歐元。2017年德國假幣數量仍持續下降,共發現7.29萬張,德國因假幣導致的經濟損失額為410萬歐元。主要假幣危害集中在偏好使用現金的零售領域。歐元假幣造假技術不一,歐洲央行認為80%假幣為專業造假,20%的造假技術比較低劣。
二、德國歐元假硬幣概念
德國收繳的假歐元硬幣數量不多,假歐元硬幣各面額的占比情況為,80%為假2歐元硬幣,16%為假1歐元硬幣,4%為假50分硬幣,其他面額硬幣未發現假幣。德國境內假幣多由英國、法國、意大利、土耳其等歐盟成員國的游客帶入。目前,德國2歐元硬幣中每8萬枚有1枚假幣(英國每30枚1鎊硬幣就有1枚假幣)。
德國目前設計制造了新的帶有塑料光環的紀念硬幣,仿造的難度極大,但這種硬幣的生產成本很高,比較適合于更高面額的硬幣,未來可考慮替代小面額紙幣。
三、德國央行假幣檢測、收繳與反假培訓
(一)成立德國央行國家檢測分析中心(NAC)。德國央行建立了美因茨國家檢測分析中心,負責德國央行反假貨幣工作,分為假紙幣、假硬幣、殘損幣和分析報告四個工作組。主要職責包括假幣類型分類、專家報告、假幣法律咨詢、假幣檢測和反假機具檢測、殘損幣兌換標準管理、假幣的安全保管、數據統計分析、反假培訓和防止假幣流通等。
(二)完善假幣收繳與管理。任何人在發現并快速檢測假幣后報警,警察在收繳假幣后移送NAC 并按鑒定流程進行處理。收繳假幣時由專家或警察收集客戶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地址、電話和個人賬戶信息,便于及時找到客戶。
NAC鑒定假幣流程包括:
1.接收。檢查實物與所附文件是否一致;
2.登記。評估收繳信息真實性,在歐洲央行的假幣監控系統(CMS)、德國央行假幣管理系統(FMS)中進行登記;
3.專家鑒定。對照現有假幣類別進行歸類,或創建新的假幣類別,生成鑒定報告;
4.存檔。分類后的假幣在需要提起訴訟時送交警察局,其他情況可以移交現鈔部供培訓使用,或移交其他國家中央銀行進行檢測。法律規定的安全保管期限是20年。德國央行建立了詳實的假幣樣張庫,按照歐元以及德國馬克、美元等各類幣種共建立了33000多種假幣樣張,其中歐元紙幣5500多種。德國央行假幣管理系統(FMS)實行開放共享,央行有錄入、修改和讀取權限,商業銀行、警方則只有讀取權限。
(三)加強反假知識培訓。德國央行認為阻截假幣、停止假幣生產、打擊假幣是央行、商業銀行和零售商共同的責任和義務。德國央行面向銀行柜員、現金處理人員、零售企業員工以及警察提供假幣知識培訓,其中法律規定銀行柜員和專業現金處理人員有義務接受培訓并通過相關測試。德國央行針對零售業設有專門的培訓項目,60%零售業新員工都在上崗前接受假幣培訓,德國央行對警方設有面對面培訓。目前德國央行在全國有170人的專職假幣培訓團隊。2014年德國央行開展網絡培訓和測試,免費為銀行專業人員提供無限次培訓和測試,測試通過可獲得具有防偽功能的合格證書。
四、歐洲央行防偽反假機制
(一)建立了假幣分析中心。為打擊歐元造假行為,歐洲央行采取了加強培訓、增強防偽能力、有效監控假幣并報告、與執法機構合作和強化法律制裁等多種措施。歐洲央行要求各成員國央行及時將假幣信息和假幣案件進行通報,建立了假幣分析中心,對歐元印刷和復制技術進行跟蹤監測,對收繳的假歐元進行分析。同時建立假幣數據庫與歐洲刑事警察、各歐盟成員國央行信息共享。
(二)注重歐元區反假貨幣的國際合作。為加強反假幣的國際合作,歐洲央行加入了中央銀行偽造防治小組(CBCDG),在CBCDG 框架下與其他國家中央銀行、信息技術行業聯手打擊假幣。歐元體系內部反假合作比較緊密,歐洲央行設立了歐洲假幣分析中心(CAC),各歐元區成員國均設有國家檢測中心(NAC)。各國NAC 的假幣管理系統(FMS)與歐洲央行的假幣監控系統(CMS)聯網,實現假幣最新情況信息交換。德國央行按歐洲央行統一框架開展防偽和反假數據處理和分析。
(三)重視防偽組織、貨幣生產及防偽措施的管理。目前歐盟成員國都建立了國家檢測中心,依照統一標準并按種類分析假幣特征,包括數量、面額、印刷技術、冠字號碼的特殊性、作案地點等,并進行分類記錄分析。同類偽造無論張數多少、偽造人多少都屬同一分類。一般假鈔在各國國家檢測中心完成,仿真度高的要送CAC。假鈔分析信息由各國共享。在歐洲,使用假幣將被處以4 年以下監禁和12萬歐元以下罰款。如果發現假幣來自有組織犯罪,罰款額度將提高到36萬歐元以下。
五、對我國反假工作的啟示
(一)加強合作與交流,建立涵蓋防范、管理、打擊、宣傳等方面的多位一體反假工作體系。完善以加強防偽技術設計和培訓為重要手段的防范措施。借鑒歐元發行的硬幣塑料光環等技術,加強防偽技術國際合作,提升人民幣印制質量,推廣和宣傳不宜流通人民幣標準、機具鑒偽技術規范等。組建、推廣反假貨幣宣講團,發揮宣講團“杠桿”作用。提高人民銀行假幣收繳鑒定人員的業務素質,把好假幣鑒定總關口。從制度層面研究確定必須參加培訓的人員范圍,利用網絡技術開展免費防偽反假網絡培訓、測試和證書發放,建立多部門參與的貨幣鑒定專家庫,推動防偽、反假的專業化。
(二)以強化職責落實和監督兩個環節來加強管理。借鑒德國央行管理經驗,推動人民銀行、銀行業金融機構、零售商戶和公眾共同阻止假幣,加強人民銀行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零售商戶從全額清分、柜面支付管理、機具檢測、人員培訓等的監督。
(三)完善假幣管理基礎信息系統和數據分析。完善假幣管理信息系統,補充完善假幣使用者或制假販假者相關信息、假幣樣張信息等,把握信息源頭,建立假幣數據分析機制,完善假幣案件通報、印刷和復制技術的跟蹤監測和假幣類別分析。按照共享原則,建立與公安部門假幣打擊和處理信息共享機制。
(四)進一步健全反假組織體系。充分發揮各級反假貨幣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組織協調作用,完善三個子系統:由金融辦牽頭,相關政府部門參與的行政系統,加強領導,營造氛圍;由公安機關牽頭,相關執法部門參與的執法系統,加強打擊力度,加快假幣案件偵破和審理,發揮法律威懾作用;由人民銀行牽頭,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參與的防御系統,把好假幣堵截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