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年02月02日
序號 |
當事人名稱 |
行政處罰 |
違法行為類型 |
行政處罰內容 |
作出行政處罰 |
作出行政處罰 |
備注 |
1 |
聯合資信評估股份有限公司 |
銀罰決字〔2023〕84號 |
1.未按規定辦理備案; |
警告,罰款741萬元 |
中國人民銀行 |
2023年1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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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萬某偉(時任聯合資信評估股份有限公司總裁) |
銀罰決字〔2023〕85號 |
對聯合資信評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違法行為負有責任: |
警告,罰款27萬元 |
中國人民銀行 |
2023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