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年12月30日
序號 |
當事人名稱 |
行政處罰 |
違法行為類型 |
行政處罰內容 |
作出行政處罰 |
作出行政處罰 |
公示期限 |
備注 |
1 |
湖南溆浦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銀罰決字〔2024〕24號 |
1.違反銀行間債券市場管理規定; 2.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 |
警告,罰款1310萬元 |
中國人民銀行 |
2024年12月27日 |
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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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向某建(時任湖南溆浦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銀罰決字〔2024〕25號 |
對湖南溆浦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違法行為負有責任: 違反銀行間債券市場管理規定。 |
警告,罰款24萬元 |
中國人民銀行 |
2024年12月27日 |
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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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劉某(時任湖南溆浦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長) |
銀罰決字〔2024〕26號 |
對湖南溆浦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違法行為負有責任: 違反銀行間債券市場管理規定。 |
警告,罰款24萬元 |
中國人民銀行 |
2024年12月27日 |
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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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熊某(時任湖南溆浦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計劃財務部員工) |
銀罰決字〔2024〕27號 |
對湖南溆浦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違法行為負有責任: 違反銀行間債券市場管理規定。 |
警告,罰款32萬元 |
中國人民銀行 |
2024年12月27日 |
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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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張某宇(時任湖南溆浦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計劃財務部經理) |
銀罰決字〔2024〕28號 |
對湖南溆浦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違法行為負有責任: 違反銀行間債券市場管理規定。 |
警告,罰款16萬元 |
中國人民銀行 |
2024年12月27日 |
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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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諶某林(時任湖南溆浦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內控合規部經理) |
銀罰決字〔2024〕29號 |
對湖南溆浦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違法行為負有責任: 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 |
罰款3.5萬元 |
中國人民銀行 |
2024年12月27日 |
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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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劉某(時任湖南溆浦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運營科技管理部經理) |
銀罰決字〔2024〕30號 |
對湖南溆浦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違法行為負有責任: 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 |
罰款3.5萬元 |
中國人民銀行 |
2024年12月27日 |
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