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國 人 民 銀 行 文 告
GAZETTE OF PEOPLE′S BANK OF CHINA
5月18日2010年 第5-8號 (總第300-303號)
目錄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2010年中資金融機構金融統計制度有關事項的通知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2010年中資金融機構
金融統計制度有關事項的通知
銀發[2010]9號
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為適應宏觀經濟金融形勢的發展變化,提高金融統計數據的準確性、完整性,正確分析和評估宏觀經濟、金融政策,推進統計工作的標準化,運用金融統計標準并與國際慣例接軌,人民銀行在2009年金融統計制度的基礎上對部分統計指標進行調整和修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0年中資金融機構金融統計制度修訂的主要內容
(一)修訂人民幣“全科目”上報統計指標(見附件1)。
1.適應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的開展,增設非居民交易對手統計指標。
2.采用《金融機構編碼規范》調整境內同業往來類項目統計指標。
3.全面調整“短期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統計指標,終止原有的貸款分類指標,增設具有主體分類標志的貸款指標,單獨設立普通并購貸款、銀團貸款、貿易貸款等統計指標。
4.調整有價證券相關統計指標。
5.增設“機關團體定期存款”和“部隊定期存款”統計指標。
6.調整貸款按行業分類中“個人貸款及透支”統計內容。
7.增設“投資性房地產”統計指標。
8.終止“各項準備”部分統計指標。
9.終止《監管類指標季報表》(A1302)部分統計指標。
(二)修訂外匯“全科目”上報統計指標(見附件2)。
1.增設非居民交易對手統計指標。
2.采用《金融機構編碼規范》調整境內同業往來類項目統計指標。
3.調整有價證券相關統計指標。
4.調整貸款按行業分類中“個人貸款及透支”統計內容。
5.增設“投資性房地產”統計指標。
6.終止“各項準備”部分統計指標。
7.終止《監管類指標季報表》(A2302)表單。
(三)調整信貸收支報表的機構分組方法與報表編制方法,修訂報表項目(見附件3)。
(四)增設境內大中小型企業貸款專項統計指標(見附件4)。
(五)調整銀行承兌匯票專項統計制度(見附件5)。
(六)調整周報、快報、旬報統計指標以及與月報“全科目”統計指標對照關系(見附件6)。
(七)終止報送金融機構累收累放統計指標(見附件7)。
二、2010年數據報送時間表
(一)2010年各金融機構(總行)向人民銀行報送統計數據的時間。
1.日報:21家主要金融機構每日15:00前報送前一工作日全國存貸款數據,逢國家法定節假日及雙休日免報。遇前一工作日日期為周五、旬末、月末時,免報日報數據。
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每月26日至次月第一個工作日按日報送轄區內負責接收的中小金融機構(含外資銀行)前一個工作日存貸款匯總數據,報送截止時間為每日15:00前。逢月末當日為國家法定節假日或雙休日時,于次月第一個工作日報送上一工作日和月末當日日報數據,其他日逢國家法定節假日及雙休日免報。
2.周報:每周第一個工作日15:00前報送上周五人民幣數據。
3.旬報:旬后第一個工作日15:00前報送上旬末或中旬末數據;旬末日期為周五時,免報旬報。
4.月報快報:月后第一個工作日15:00前報送上月末數據,遇月末日期為周五時,免報月報快報。
5.月報:
第一批表單于月后4日16:00前報送,逢國家法定節假日順延國家規定放假天數,雙休日不順延。
第二批表單于月后10日16:00前報送,逢國家法定節假日及雙休日順延。
6.季報:季后20日16:00前報送,逢國家法定節假日及雙休日順延。
7.年報:次年5月12日前報送。
8.結轉數:2010年月報結轉數于2010年1月22日前報送。
以上內容詳見附件8。
(二)各銀行于2010年1月底前向人民銀行報送2010年金融統計制度落實的措施和方法,同時各銀行要及時向人民銀行反映機構變動、會計制度變革、內控機制調整、信息系統改造等方面的動態情況,并加強統計數據分析工作。有關材料以傳真形式于月后6日內報送人民銀行調查統計司。
附件:1.人民幣“全科目”統計指標修訂內容
2.外匯“全科目”統計指標修訂內容
3.金融統計報表調整
4.增設境內大中小型企業貸款專項統計指標
5.調整銀行承兌匯票專項統計制度
6.調整周報、快報、旬報統計指標以及與月報“全科目”統計指標對照關系
7.終止報送金融機構累收累放統計指標
8.2010年數據集中系統按表單報送時間、機構及數據范圍
中國人民銀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1
人民幣“全科目”統計指標修訂內容
一、適應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的開展,增設非居民交易對手統計指標
為適應《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 財政部 商務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09〕第10號發布)有關規定,完善人民幣統計指標,準確、全面反映銀行業與非居民交易所形成的資產、負債情況,2010年對人民幣資產負債統計指標進行調整,在部分指標下增設非居民交易對手。
(一)統計指標。
1.增設金融機構與境外同業往來類人民幣統計指標。主要在“6.存放同業款項”(12012)、“8.拆放同業”(12037)、“15.存放同業定期款項”(12321)、“4.同業存放款”(12407)、“5.同業拆借”(12437)、“6.同業存放定期款項”(12617)項下分別增設二級科目“存放境外”(12725)、“拆放境外”(12727)、“存放境外”(12752)、“境外存放”(12754)、“境外拆入”(12755)和“境外存放”(12761)。
2.在“9.短期貸款”(12060)和“1.中長期貸款”(12237)下增設二級子科目“對非居民貸款”(12728/12742),并下設三級子科目“非金融國際組織”(12729/12743)、“國際金融組織”(12730/12744)、“政府”(12731/12745)、“金融機構”(12732/12746)(下設四級子科目“中央銀行”(12733/12747)、“銀行業金融機構”(12734/12748)和“非銀行業金融機構”(12735/12749))、“非金融企業”(12736/12750)和“個人”(12737/12751)。
3.在“1.活期存款”(12343)下增設二級子科目“非居民”(12753),反映非居民在境內金融機構的存款。
4.分別在“買入返售資產”(12126)和“賣出回購資產”(12470)下增設二級子科目“從境外買入”(12738)(下設三級子科目“買入返售證券”(12739)、“買入返售貸款”(12740)和“買入返售票據”(12741))和“向境外賣出”(12757)(下設三級子科目“賣出回購證券”(12758)、“賣出回購貸款”(12759)和“賣出回購票據”(12760))。
5.在“系統內資金往來”(12033/12459)項下增設“境外系統內資金往來”(12726/12756)。將“其中:存放二級準備金”(12034)、“清算備付金”(12035)、“其中:二級準備金存放”(12460)和“清算備付金”(12461)分別更名為“其中:境內存放二級準備金”(12034)、“境內清算備付金”(12035)、“其中:境內二級準備金存放”(12460)和“境內清算備付金”(12461)。
具體指標調整如下:
表單
編碼指標
編碼指標名稱頻度啟用
日期終止
日期備注
A1401120126.存放同業款項月1995
A140112725存放境外月20102010年新增
A1401120327.存放聯行款項月1995
A140112033系統內資金往來月2007
A140112034其中:境內存放二級準備金月19952010年更名
A140112035境內清算備付金月20072010年更名
A140112726境外系統內資金往來月20102010年新增
A140112036系統外資金往來月2007
A1401120378.拆放同業月1995
A140112727拆放境外月20102010年新增
A1401120609.短期貸款月1995
A140112728對非居民貸款月20102010年新增
A140112729非金融國際組織月20102010年新增
A140112730國際金融組織月20102010年新增
A140112731政府月20102010年新增
A140112732金融機構月20102010年新增
A140112733中央銀行月20102010年新增
A140112734銀行業金融機構月20102010年新增
A140112735非銀行業金融機構月20102010年新增
A140112736非金融企業月20102010年新增
A140112737個人月20102010年新增
A14011211811.證券資產月1995
A140112126買入返售資產月1995
A140112738從境外買入月20102010年新增
A140112739買入返售證券月20102010年新增
A140112740買入返售貸款月20102010年新增
A140112741買入返售票據月20102010年新增
A1401122371.中長期貸款
A140112742對非居民貸款月20102010年新增
A140112743非金融國際組織月20102010年新增
A140112744國際金融組織月20102010年新增
A140112745政府月20102010年新增
續表
表單
編碼指標
編碼指標名稱頻度啟用
日期終止
日期備注
A140112746金融機構月20102010年新增
A140112747中央銀行月20102010年新增
A140112748銀行業金融機構月20102010年新增
A140112749非銀行業金融機構月20102010年新增
A140112750非金融企業月20102010年新增
A140112751個人月20102010年新增
A14011232115.存放同業定期款項月2006
A140112752存放境外月20102010年新增
A1401123431.活期存款月1995
A140112753非居民月20102010年新增
A1401124074.同業存放款月1995
A140112754境外存放月20102010年新增
A1401124375.同業拆借月1995
A140112755境外拆入月20102010年新增
A1401124586.聯行存放款月1995
A140112459系統內資金往來月2007
A140112460其中:境內二級準備金存放月19952010年更名
A140112461境內清算備付金月20072010年更名
A140112756境外系統內資金往來月20102010年新增
A140112462系統外資金往來月2007
A1401124637.證券負債月1995
A140112470賣出回購資產月1995
A140112757向境外賣出月20102010年新增
A140112758賣出回購證券月20102010年新增
A140112759賣出回購貸款月20102010年新增
A140112760賣出回購票據月20102010年新增
A1401126176.同業存放定期款項月2006
A140112761境外存放月20102010年新增
(二)校驗關系。
校驗關系A:“系統內資金往來” (12033)≥“其中:境內存放二級準備金”(12034)
校驗關系B:“系統內資金往來” (12033)≥“境內清算備付金”(12035)
校驗關系C:“系統內資金往來” (12033)≥“境外系統內資金往來”(12726)
校驗關系D:“對非居民貸款”(12728)=“非金融國際組織”(12729)+“國際金融組織”(12730)+“政府” (12731)+“金融機構”(12732)+“非金融企業”(12736)+“個人”(12737)
校驗關系E:“金融機構”(12732)=“中央銀行”(12733)+“銀行業金融機構”(12734)+“非銀行業金融機構”(12735)
校驗關系F:“從境外買入” (12738)=“買入返售證券” (12739)+“買入返售貸款” (12740)+“買入返售票據” (12741)
校驗關系G:“對非居民貸款”(12742)=“非金融國際組織”(12743)+“國際金融組織”(12744)+“政府”(12745)+“金融機構”(12746)+“非金融企業”(12750)+“個人”(12751)
校驗關系H:“金融機構”(12746)=“中央銀行”(12747)+“銀行業金融機構”(12748)+“非銀行業金融機構”(12749)
校驗關系I:“1.活期存款”(12343)=“工業存款”(12344)+“商業存款”(12345)+“建筑企業存款”(12346)+“農業存款”(12347)+“城鎮集體企業存款”(12348)+“鄉鎮企業存款”(12349)+“三資企業存款”(12350)+“私營企業及個體戶存款”(12351)+“其他企業存款”(12352)+“單位銀行卡活期存款”(12368)+“活期儲蓄”(12369)+“財政存款”(12374)+“機關團體存款”(12378)+“部隊存款”(12379)+“其他財政性存款”(12380)+“住房公積金存款”(12381)+“非居民”(12753)
校驗關系J:“系統內資金往來”(12459)≥“其中:境內二級準備金存放”(12460)
校驗關系K:“系統內資金往來”(12459)≥“境內清算備付金”(12461)
校驗關系L:“系統內資金往來”(12459)≥“境外系統內資金往來”(12756)
校驗關系M:“向境外賣出”(12757)=“賣出回購證券” (12758)+“賣出回購貸款”(12759)+“賣出回購票據”(12760)
其他校驗關系請見本附件“二、采用《金融機構編碼規范》調整境內同業往來類項目統計指標”和“三、全面調整‘短期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統計指標”。
(三)主要概念解釋。
非居民:是指所有不具有常住性的機構和個人。
非居民項下國際組織:是指三個或三個以上國家(或其他國際法主體)為實現共同的政治經濟目的,依據其締結的條約或其他正式法律文件建立的常設性機構。
非居民項下非金融國際組織:是指不從事國際金融經營和管理等業務活動的國際組織。
非居民項下國際金融組織:是指從事國際金融經營和管理等業務活動具有超國家性質的金融組織。
非居民項下政府:是指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的政府。
非居民項下金融機構:是指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的金融機構。
非居民項下中央銀行:是指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的貨幣當局。
非居民項下銀行業金融機構:是指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從事銀行業經營和管理業務活動的金融機構,包括本國銀行業金融機構部門的國外分支機構。
非居民項下非銀行業金融機構:是指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從事非銀行業務經營和管理業務活動的金融機構,包括本國從事非銀行業務的金融機構部門的國外分支機構。
非居民項下非金融企業:是指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的非金融企業,包括本國非金融企業部門的國外分支機構。
非居民項下個人:是指未納入上述非居民的境外個人。
二、采用《金融機構編碼規范》調整境內同業往來類項目統計指標
為更好地反映金融機構境內同業往來的情況,滿足金融統計工作的發展需要,按照以監管分類為標志的金融機構分類標準,對“6.存放同業款項”(12012)、“8.拆放同業”(12037)、“11.證券資產—買入返售資產”(12126)、“15.存放同業定期款項”(12321)、“4.同業存放款”(12407)、“5.同業拆借”(12437)、“7.證券負債—賣出回購資產”(12470)和“6.同業存放定期款項”(12617)項下部分指標進行修訂。
(一)統計指標。
1.在“6.存放同業款項”(12012)項下新增“存放境內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12762)、“存放境內銀行業非存款類金融機構”(12763)、“存放境內證券業金融機構”(12764)、“存放境內保險業金融機構”(12765)、“存放境內交易及結算類金融機構”(12766)、“存放境內特殊目的載體”(12767)、“存放境內其他金融機構”(12768),用于反映不同類別金融機構的同業往來情況。
將“金融控股公司”(12704)更名為“存放境內金融控股公司”(12704),并調整為“6.存放同業款項”(12012)的子項。沿用“其中:中央金融控股公司”(12705),并將其更名為“其中:存放境內中央金融控股公司”(12705)。除上述指標外,“6.存放同業款項”(12012)項下的其他子項全部終止。
2. 在“8.拆放同業”(12037)項下新增“拆放境內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12769)、“拆放境內銀行業非存款類金融機構”(12770)、“拆放境內證券業金融機構”(12771)、“拆放境內保險業金融機構”(12772)、“拆放境內交易及結算類金融機構”(12773)、“拆放境內特殊目的載體”(12774)、“拆放境內其他金融機構”(12775),用于反映不同類別金融機構同業往來的情況。
將“金融控股公司”(12706)更名為“拆放境內金融控股公司”(12706),并調整為“8.拆放同業”(12037)的子項。沿用“其中:中央金融控股公司”(12707),并將其更名為“其中:拆放境內中央金融控股公司”(12707)。
除上述指標外,“8.拆放同業”(12037)項下的其他子項全部終止。
3. 在“買入返售資產”(12126)項下新增“從境內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買入”(12776)、“從境內銀行業非存款類金融機構買入”(12780)、“從境內證券業金融機構買入”(12784)、“從境內保險業金融機構買入”(12788)、“從境內交易及結算類金融機構買入”(12792)、“從境內特殊目的載體買入”(12796)、“從境內其他金融機構買入”(12813)二級科目,并在各二級科目項下分別分設“買入返售證券”、“買入返售貸款”、“買入返售票據”三級科目,用于反映不同類別金融機構同業往來的情況。
將“從金融控股公司買入”(12708)更名為“從境內金融控股公司買入”(12708),并調整為“買入返售資產”(12126)的子項。沿用“從金融控股公司買入”(12708)項下“買入返售證券”(12709)和“其中:從中央金融控股公司買入”(12710),并將 “其中:從中央金融控股公司買入”(12710)更名為“其中:從境內中央金融控股公司買入”(12710)。
繼續沿用“從中央銀行買入”(12127)及其子項、“從企事業單位買入”(12181)及其子項。
除上述指標外,“買入返售資產”(12126)項下的其他子項全部終止。
4. 在“15.存放同業定期款項”(12321)項下新增“存放境內銀行業非存款類金融機構”(12817)、“存放境內證券業金融機構”(12818)、“存放境內保險業金融機構”(12819)、“存放境內交易及結算類金融機構”(12820)、“存放境內特殊目的載體”(12821)、“存放境內其他金融機構”(12822),用于反映不同類別金融機構同業往來的情況。
將“存放其他存款性公司”(12322)更名為“存放境內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12322),統計內容不變。
將“存放金融控股公司”(12711)更名為“存放境內金融控股公司”(12711),并調整為“15.存放同業定期款項”(12321)的子項。沿用“其中:存放中央金融控股公司”(12712),并將其更名為“其中:存放境內中央金融控股公司”(12712)。
除上述指標外,“15.存放同業定期款項”(12321)項下的其他子項全部終止。
5. 在“4.同業存放款”(12407)項下新增“貨幣當局存放”(12823)(下設二級子科目“中央銀行存放”(12824)和“國家外匯管理局存放”(12825))、“境內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存放”(12826)、“境內銀行業非存款類金融機構存放”(12827)、“境內證券業金融機構存放”(12828)、“境內交易及結算類金融機構存放”(12829)、“境內特殊目的載體存放”(12830)和“境內其他金融機構存放”(12831),用于反映不同類別金融機構同業往來的情況。
將“證券公司存放”(12420)更名為“其中:境內證券公司存放”(12420),調整為新增指標“境內證券業金融機構存放”(12828)的其中項。原“證券公司存放”(12420)項下的“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12421)、“自有資金專用存款”(12422)和“自有資金其他存款”(12423)予以沿用。
將“保險公司及養老基金存放”(12428)更名為“境內保險業金融機構存放”(12428),統計內容擴大。
將“金融控股公司存放”(12713)更名為“境內金融控股公司存放”(12713),并調整為“4.同業存放款”(12407)的子項。沿用“其中:中央金融控股公司存放”(12714),并將其更名為“其中:境內中央金融控股公司存放”(12714)。
將“結算公司存放”(12424)更名為“其中:境內結算公司存放”(12424),調整為新增指標“境內交易及結算類金融機構存放”(12829)的其中項。“結算公司存放”(12424)項下的“清算備付金專用存款”(12425)、“自有資金專用存款”(12426)和“驗資專戶存款”(12427)予以沿用。
沿用“其中:托管封閉式投資基金存款”(12431)和“其中:托管開放式投資基金存款”(12432),并調整為新增指標“境內特殊目的載體存放”(12830)的子項。
除上述指標外,“4.同業存放款”(12407)項下的其他子項全部終止。
6. 在“5.同業拆借”(12437)項下新增“境內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拆入”(12832)、“境內銀行業非存款類金融機構拆入”(12833)、“境內證券業金融機構拆入”(12834)、“境內保險業金融機構拆入”(12835)、“境內交易及結算類金融機構拆入”(12836)、“境內特殊目的載體拆入”(12837)、“境內其他金融機構拆入”(12838),用于反映不同類別金融機構同業往來的情況。
將“金融控股公司”(12715)更名為“境內金融控股公司拆入”(12715),并調整為“5.同業拆借”(12437)的子項。沿用“其中:中央金融控股公司”(12716),并將其更名為“其中:境內中央金融控股公司”(12716)。
除上述指標外,“5.同業拆借”(12437)項下的其他子項全部終止。
7. 在“賣出回購資產”(12470)項下新增“向境內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賣出”(12839)、“向境內銀行業非存款類金融機構賣出”(12843)、“向境內證券業金融機構賣出”(12847)、“向境內保險業金融機構賣出”(12851)、“向境內交易及結算類金融機構賣出”(12855)、“向境內特殊目的載體賣出”(12859)、“向境內其他金融機構賣出”(12863)二級科目,并在各二級科目項下分別分設“賣出回購證券”、“賣出回購貸款”、“賣出回購票據”三級科目,用于反映不同類別金融機構同業往來的情況。
將“向金融控股公司賣出”(12717)更名為“向境內金融控股公司賣出”(12717),并調整為“賣出回購資產”(12470)的子項。沿用“向金融控股公司賣出”(12717)項下“賣出回購證券”(12718)和“其中:向中央金融控股公司賣出”(12719),并將“其中:向中央金融控股公司賣出”(12719)更名為“其中:向境內中央金融控股公司賣出”(12719)。
繼續沿用“向中央銀行賣出”(12471)及其子項和“向非金融性公司賣出”(12525)及其子項。
除上述指標外,“賣出回購資產”(12470)項下的其他子項全部終止。
8. 在“6.同業存放定期款項”(12617)項下新增“貨幣當局存放”(12867) (下設二級子科目“中央銀行存放”(12868) 和“國家外匯管理局存放”(12869) )、“境內銀行業非存款類金融機構存放”(12870)、“境內證券業金融機構存放”(12871)、“境內交易及結算類金融機構存放”(12872)、“境內特殊目的載體存放”(12873)和“境內其他金融機構存放”(12874),用于反映不同類別金融機構同業往來的情況。
將“其他存款性公司存放”(12618)更名為“境內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存放”(12618),統計內容不變。
將“保險公司及養老基金存放”(12634)更名為“境內保險業金融機構存放”(12634),統計內容擴大。
將“郵政儲蓄銀行老協議存款”(12722)更名為“其中:郵政儲蓄銀行老協議存款”(12722),并調整為“境內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存放”(12618)的其中項目。
將“金融控股公司存放”(12720)更名為“境內金融控股公司存放”(12720),并調整為“6.同業存放定期款項”(12617)的子項。沿用“其中:中央金融控股公司存放”(12721),并將其更名為“其中:境內中央金融控股公司存放”(12721)。
將“證券公司存放”(12633)更名為“其中:境內證券公司存放”(12633),并調整為新增指標“境內證券業金融機構存放”(12871)的其中項。
除上述指標外,“6.同業存放定期款項”(12617)項下的其他子項全部終止。
具體指標調整見下表:
表單
編碼指標
編碼指標名稱頻度啟用
日期終止
日期備注
A1401120126.存放同業款項月1995
A140112013存放商業性銀行款項月199520102010年終止
A140112014存放國有商業銀行月199520102010年終止
A140112015存放其他商業銀行月199520102010年終止
A140112016存放合作銀行月199520102010年終止
A140112017存放城市商業銀行月199520102010年終止
A140112018存放農村合作銀行月199520102010年終止
A140112019存放城市信用社月199520102010年終止
A140112020存放農村信用社月199520102010年終止
A140112021存放政策性銀行款項月199520102010年終止
A140112022存放金融性公司款項月199520102010年終止
A140112023存放信托投資公司月199520102010年終止
A140112024存放財務公司月199520102010年終止
A140112025存放證券公司月199520102010年終止
A140112026存放保險公司月199520102010年終止
A140112027存放其他金融性公司月199520102010年終止
A140112028存放外資金融機構款項月199520102010年終止
A140112029存放外資或中外合資銀行月199520102010年終止
A140112030存放外資或中外合資非銀行金融機構月199520102010年終止
A140112031存放郵政儲蓄銀行月200420102009年更名,2010年終止
A140112762存放境內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月20102010年新增
A140112763存放境內銀行業非存款類金融機構月20102010年新增
A140112764存放境內證券業金融機構月20102010年新增
A140112765存放境內保險業金融機構月20102010年新增
A140112766存放境內交易及結算類金融機構月20102010年新增
A140112704存放境內金融控股公司月20092010年更名,調整為“存放同業款項”的子項
續表
表單
編碼指標
編碼指標名稱頻度啟用
日期終止
日期備注
A140112705其中:存放境內中央金融控股公司月20092010年更名
A140112767存放境內特殊目的載體月20102010年新增
A140112768存放境內其他金融機構月20102010年新增
A140112725存放境外月20102010年新增
A1401120378.拆放同業月1995
A140112038拆放商業性銀行月199520102010年終止
A140112039國有商業銀行月199520102010年終止
A140112040其他商業銀行月199520102010年終止
A140112041合作銀行月199520102010年終止
A140112042城市合作銀行月199520102010年終止
A140112043★農村合作銀行月199520102010年終止
A140112044城市信用社月199520102010年終止
A140112045農村信用社月199520102010年終止
A140112046其中:農村信用社專項再貸款轉貸款(國開行專用)月200420102010年終止
A140112047拆放政策性銀行月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