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機構接入管理工作,《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融資性擔保公司接入征信系統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銀發〔2010〕365 號)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廢止。
融資擔保公司接入征信系統的有關事宜按照《征信業管理條例》、融資擔保公司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