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關于“嚴監管、防風險”的重大部署,人民銀行依法加強反洗錢監管,加大檢查和處罰力度,堅持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日前,人民銀行總行依法對交通銀行、浦發銀行、平安銀行、銀河證券和中國人壽5家法人機構總部反洗錢執法檢查發現的違規問題進行了處罰。5家法人機構高度重視,認真組織開展整改工作,著力提升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有效性,以更好地發揮預防和打擊犯罪的作用。下一步,人民銀行將繼續延續嚴監管的態勢,堅持依法從嚴全面監管理念,堅決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
2017年,人民銀行全系統共組織實施了1,708項反洗錢專項執法檢查和616項含反洗錢內容的綜合執法檢查,對違反反洗錢規定的行為依法予以處罰,罰款金額合計約1.34億元,比2016年增長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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