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1日至23日,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第32屆第1次全會以視頻形式召開。中國人民銀行、外交部組團參加。
會議討論了新冠肺炎疫情相關的洗錢與恐怖融資風險及應對政策,明確了疫情期間的互評估和國際合作審查工作原則及程序。會議呼吁各個國家和地區積極評估疫情期間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充分落實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國際標準。
會議決定修訂《FATF40項建議》中的建議1(評估風險與適用風險為本方法)、建議2(國家層面的合作與協調)及其釋義,進一步強化針對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融資風險的措施。會議還決定起草指引文件,幫助政府部門和私營機構執行新要求。
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冰島、瑞典的第四輪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互評估后續進展報告,決定提升中國在《FATF40項建議》中建議15(新技術)、建議26(對金融機構的監管)、建議34(指引與反饋)評級至“大致合規”,維持建議2(國家層面的合作與協調)“合規”評級,維持建議29(金融情報中心)“部分合規”評級。
會議認可冰島、蒙古兩國在改進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體系方面取得顯著進展,同意兩國退出“強化監測國家名單”,即FATF“灰名單”。
此外,會議還討論了反恐怖融資跟蹤項目、新技術帶來的機遇和挑戰、FATF工作計劃、預算等議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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