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發布《房地產行業風險為本反洗錢指引》。本指引在2008年《房地產經紀人風險為本指引》的基礎上進行了更新,指導各國了解房地產行業面臨的最新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并采取相應控制措施。
指引主要分為三部分:一是FATF風險為本方法的主要內容,包括識別、評估和理解風險,并采取措施降低風險,尤其是房地產行業面臨的特定挑戰,如通過政治公眾人物洗錢、通過購買豪華房地產、使用虛擬資產、濫用匿名公司和“看門人”(律師、投資顧問、會計師等專業人士)進行洗錢等;二是私營部門實施風險為本方法,包括風險分類和相應控制措施,如客戶盡職調查、獲取房地產交易的受益所有人信息,通過培訓提高認識等;三是監管部門和自律組織實施風險為本監管,強調監管部門應充分理解房地產行業面臨的風險,合理分配資源,通過多種監管手段提高風險為本監管有效性。
指引強調了充分全面地理解FATF風險為本方法的重要性,并指出各國法律和監管框架不同,房地產行業面臨的威脅也不同,“一刀切”的方法是不可行的。各國應在充分理解風險為本方法的基礎上,建立房地產行業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體系。
(報告原文參見:https://www.fatf-gafi.org/publications/fatfrecommendations/documents/guidance-rba-real-estate-secto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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