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日《存款保險條例》施行,我國存款保險制度正式建立。按照國務院工作部署和要求,人民銀行認真履行職責,精心組織、扎實做好存款保險制度實施各項工作。全國3959家吸收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已全部辦理了投保手續,風險差別費率平穩實施,存款保險制度功能不斷完善。2017年,大中小銀行存款的格局保持穩定,銀行業金融機構經營秩序正常,各方反應積極正面。存款保險制度作為金融業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制度安排,在完善金融安全網、加強存款人保護、推動形成市場化的金融風險防范和處置機制,建立維護金融穩定的長效機制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根據《存款保險條例》規定,投保機構向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交納保費,形成存款保險基金。存款保險基金由人民銀行開立專門賬戶,分賬管理,單獨核算。2017年,存款保險基金專戶共歸集保費236.07億元,利息收入6.11億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基金專戶余額為480.28億元,目前尚未發生支出和使用情況。(完)
存款保險基金收支情況統計表 |
單位:人民幣元 |
項 目 |
2016年 |
2017年 |
一、期初基金專戶余額 |
3,099,980,654.42 |
23,810,479,076.13 |
二、本年歸集 |
20,710,498,421.71 |
24,217,817,775.29 |
1.保費 |
20,471,200,682.84 |
23,606,898,563.06 |
2.滯納金 |
134,437.49 |
395,698.41 |
3.利息收入 |
238,139,580.01 |
610,523,487.43 |
4.暫收款項 |
1,023,721.37 |
26.39 |
三、本年支出 |
- |
- |
四、期末基金專戶余額 |
23,810,479,076.13 |
48,028,296,85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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