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同業拆借中心):
你中心《關于開展人民幣對泰銖區域銀行間市場交易的請示》(中匯交發〔2011〕233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中心推出人民幣對泰銖銀行間市場區域交易。
二、請你中心與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密切配合,積極推進相關準備工作,爭取于2011年12月底前推出人民幣對泰銖銀行間市場區域交易,同時做好風險管理和市場監測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