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初,我國華北、黃淮等地降水持續偏少,山東、河南、河北、山西、安徽、江蘇、陜西、甘肅等冬小麥主產區旱情嚴重。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糧食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國務院常務會議對抗旱工作的安排部署,統籌做好受災地區春耕備耕金融服務工作,加大對重點地區抗旱救災的資金支持力度,人民銀行下發《關于安排增加支農再貸款 支持重點地區做好春耕抗旱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河南、山東、河北等受旱災影響嚴重的8省安排增加支農再貸款額度100億元。
《通知》要求,人民銀行有關分支行要從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出發,充分認識當前抗旱救災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全力做好抗旱救災金融服務工作,有力支持糧食穩定增產和努力奪取夏糧及全年農業豐收。要深入調研,加強與當地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摸清情況,準確掌握轄內春耕抗旱信貸資金需求。要加強引導,加大投入,及時對受災地區農村信用社擴大春耕抗旱信貸投放的合理資金需求給予支農再貸款支持。要積極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及時發放種子、化肥、農藥等春耕備耕農業生產資料貸款,有效加大對農田水利、抗旱救災等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信貸投放。
《通知》強調,人民銀行有關分支行要嚴格管理,加強對支農再貸款投向和政策效果的監測考核,切實維護支農再貸款債權安全。同時要繼續做好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專項票據兌付后續監測考核工作,督促農村信用社改善經營管理,堅持審慎穩健經營,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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