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國利率市場化的提出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利率市場化改革。1993年11月,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于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提出:“中央銀行按照資金供求狀況及時調整基準利率,并允許商業銀行存貸款利率在規定幅度內自由浮動”。
1993年12月,國務院《關于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提出:“中國人民銀行要制定存、貸款利率的上下限,進一步理順存款利率、貸款利率和有價證券利率之間的關系;各類利率要反映期限、成本、風險的區別,保持合理利差;逐步形成以中央銀行利率為基礎的市場利率體系”。
2002年,黨的十六大報告提出:“穩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優化金融資源配置”。
2003年,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中進一步明確:“穩步推進利率市場化,建立健全由市場供求決定的利率形成機制,中央銀行通過運用貨幣政策工具引導市場利率。”
二、利率市場化改革的基本思路
黨中央、國務院一系列重要決定為利率市場化改革指明了方向。利率市場化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由市場供求決定的利率形成機制,中央銀行通過運用貨幣政策工具有效引導和調控市場利率走勢,充分發揮利率優化金融資源配置的作用。利率市場化改革的總體思路是先放開貨幣市場利率和債券市場利率,再逐步推進存、貸款利率市場化。存、貸款利率市場化按照“先外幣、后本幣;先貸款、后存款;先長期、大額,后短期、小額”的順序推進。
三、利率市場化的改革進程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的戰略部署,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從20世紀90年代中期起步。
1996年6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取消同業拆借利率上限管理的通知》明確指出,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利率由拆借雙方根據資金供求自主決定。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正式放開,標志著利率市場化改革邁出了具有開創意義的一步。
1997年6月,銀行間債券市場正式啟動,銀行間債券回購利率和現券交易價格同步放開。
1998年9月,國家開發銀行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首次以公開招標方式發行了金融債券。1999年9月,財政部首次在銀行間債券市場實現以利率招標的方式發行國債。至此,實現了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利率、國債和政策性金融債發行利率的市場化。
1998年,人民銀行改革貼現利率生成機制,貼現利率和轉貼現利率在再貼現利率的基礎上加點生成。再貼現利率成為中央銀行一項獨立的貨幣政策工具,服務于貨幣政策需要。
1998-1999年,人民銀行連續三次擴大金融機構貸款利率浮動幅度。
2003-2004年,人民銀行在貸款利率市場化方面連續邁出重要的三步,實現了對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利率“上限放開、實行下限管理”的重要進展。第一步,2003年8月,在推進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時,允許試點地區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浮動區間上限不超過貸款基準利率的2倍。第二步,2004年1月1日,人民銀行決定,將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的貸款利率浮動區間上限擴大到貸款基準利率的1.7倍,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浮動區間上限擴大到貸款基準利率的2倍,金融機構貸款利率浮動區間下限保持為貸款基準利率的0.9倍不變。同時明確了貸款利率浮動區間不再根據企業所有制性質、規模大小分別制定。第三步,2004年10月29日,決定不再設定金融機構(不含城鄉信用社)人民幣貸款利率上限。考慮到城鄉信用社競爭機制尚不完善,經營管理能力有待提高,容易出現貸款利率“一浮到頂”的情況,仍對城鄉信用社人民幣貸款利率實行上限管理,但其貸款利率浮動上限擴大為基準利率的2.3倍。所有金融機構的人民幣貸款利率浮動下限保持不變,仍為基準利率的0.9倍。
人民幣存款利率市場化取得重要進展。為了探索存款利率市場化途徑,兼顧金融機構資產負債管理的需要,1999年10月,人民銀行批準中資商業銀行法人對中資保險公司法人試辦由雙方協商確定利率的大額定期存款(最低起存金額3000萬元,期限在5年以上(不含5年)),進行了存款利率市場化改革的有益嘗試。2002年2月和12月,協議存款試點的存款人范圍擴大到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和已完成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基金改革試點的省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2003年11月,國家郵政局郵政儲匯局獲準與商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開辦郵政儲蓄協議存款。2004年10月29日,人民銀行報經國務院批準,決定允許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利率下浮。即所有存款類金融機構對其吸收的人民幣存款利率,可在不超過各檔次存款基準利率的范圍內浮動。至此,人民幣存款利率實現了“放開下限,管住上限”的目標。
積極推進境內外幣利率市場化。2000年9月,放開外幣貸款利率和300萬美元(含300萬)以上或等額其他外幣的大額外幣存款利率;300萬美元以下的小額外幣存款利率仍由人民銀行統一管理。2002年3月,人民銀行將境內外資金融機構對境內中國居民的小額外幣存款,統一納入境內小額外幣存款利率管理范圍。2003年7月,放開了英鎊、瑞士法郎和加拿大元的外幣小額存款利率管理,由商業銀行自主確定。小額外幣存款利率由原來國家制定并公布的7種減少到境內美元、歐元、港幣和日元4種。2003年11月,小額外幣存款利率下限放開,商業銀行可根據國際金融市場利率變化,在不超過人民銀行公布的利率上限的范圍內,自主確定小額外幣存款利率。
今后,隨著金融機構改革和利率市場化的穩步推進,人民銀行將不斷擴大金融機構的利率定價自主權,完善利率管理,并通過中央銀行的間接調控,引導利率進一步發揮優化金融資源配置和調控宏觀經濟運行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