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國際經驗看,中央銀行通常綜合運用常備借貸便利和公開市場操作兩大類貨幣政策工具管理流動性。常備借貸便利的主要特點:一是由金融機構主動發起,金融機構可根據自身流動性需求申請常備借貸便利;二是常備借貸便利是中央銀行與金融機構“一對一”交易,針對性強。三是常備借貸便利的交易對手覆蓋面廣,通常覆蓋存款金融機構。
全球大多數中央銀行具備借貸便利類的貨幣政策工具,但名稱各異,如美聯儲的貼現窗口(DiscountWindow)、歐央行的邊際貸款便利(MarginalLendingFacility)、英格蘭銀行的操作性常備便利(OperationalStandingFacility)、日本銀行的補充貸款便利(ComplementaryLendingFacility)、加拿大央行的常備流動性便利(StandingLiquidityFacility)、新加坡金管局的常備貸款便利(StandingLoanFacility),以及新興市場經濟體中俄羅斯央行的擔保貸款(SecuredLoans)、印度儲備銀行的邊際常備便利(MarginalStandingFacility)、韓國央行的流動性調整貸款(LiquidityAdjustmentLoans)、馬來西亞央行的抵押貸款(CollateralizedLending)等。
借鑒國際經驗,中國人民銀行于2013年初創設了常備借貸便利(StandingLendingFacility,SLF)。常備借貸便利是中國人民銀行正常的流動性供給渠道,主要功能是滿足金融機構期限較長的大額流動性需求。對象主要為政策性銀行和全國性商業銀行。期限為1-3個月。利率水平根據貨幣政策調控、引導市場利率的需要等綜合確定。常備借貸便利以抵押方式發放,合格抵押品包括高信用評級的債券類資產及優質信貸資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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