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無信不立,信用無小事。在日常生活中,信用卡使用、貸款申請、企業融資都離不開征信。征信記錄這張“經濟身份證”的重要性,已經越來越突出。到底什么是征信?普通民眾又該如何正確的認識它?本期新華網《白話金融》欄目邀請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管理局副局長張子紅,為網民深入解析征信的重要性。
張子紅:我們國家信用體系實際上可以從幾個方面來講,我們信用體系建設說從上個世紀90年代就開始了,我們大致可以用這個起步、探索和現在發展階段這三個方面來做介紹。
探索階段是上個世紀一些地方隨著改革開放的開始,貸款證制度開始已經做了。當時為了外貿風險的判定,一些評級機構也開始成立了。隨著技術的發展,原先紙質的貸款證發展成為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在2002年實現全國聯網。
第二個階段是推動完善。從2003年開始,當時一是推動《征信業管理條例》的起草工作,另一個是十六屆三中全會也給征信業發展提供了一個良好的制度基礎,它提出來16個字,完善法規、特許經營、商業運作、專業服務,大量的征信機構在(隨后)產生。 另外隨著計算機技術和通信技術的發展,我們把銀行信貸登記系統升級為集中統一的金融信息數據庫,在2006年全國開通運行。
發展提高階段是2013年,以《征信業管理條例》出臺為標志。同時這幾年我們國家發布了大量在信用體系建設方面的文件,比如說國發有一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到2020年)》。2016年又發布了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的制度。這個階段社會征信機構蓬勃的發展,我們首家個人化征信機構也成立了,同時我們擴大了對外開放。
(目前)我們覆蓋全社會的征信體系取得了重大進展,金融信息數據庫已經成功建立。另外,市場化的征信機構取得了重大突破,首家市場化的個人征信機構百行征信已經正常地運轉。
與此同時,我們培育發展市場化的征信機構,目前全國已經有一百三十多家的企業征信機構和97家的信用評級機構依法備案并開展運行,應該說政府加市場雙輪驅動的市場化格局已經初步形成。
第二個方面是完善了征信的法規、法律制度。2013年《征信業管理條例》出臺,與此相適應配套出臺了多項監管規定,為征信市場的監管和管理提供了上位法的依據。
第三個階段是我們加強個人信息的保護,守住不發生信息泄漏風險的底線,我們要求所有的(個人信息的)接觸機構和運行機構,他們要加強信息安全的管理,同時我們建章立制,從技術上、業務上、管理上明確信息保護的監管制度。同時我們加強征信的監管,每年在加強非現場監管的同時,也開展常規性的現場檢查。
第四個階段就是我們實現了高水平的對外開放。我們近年來對于金融業的對外開放力度是比較大的,我們根據中央的相關部門,我們穩妥有序地推進企業征信市場和評級市場的對外開放。我們聯合了相關的部門,先后出臺了推動外資設立企業征信機構和信用評級機構的政策規定和監管的要求。
政策出臺之后,外資機構紛紛進入,加快進入中國市場,他們紛紛設立了獨資法人的子公司。應該說征信市場應該實現了高水平的開放,2018年美國的鄧白氏、英國的益博睿等國際征信業巨頭,已經完成了在人民銀行的備案并開展業務。 2019年的1月份,世界三大評級公司之一,標普信用中國有限公司完成了備案,成為首家獲準在中國開展業務的外資評級機構。(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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