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著名經濟學家厲以寧在北京舉辦的“中國信用經濟論壇”上指出,信用是經濟生活中對交易者合法權益的尊重與維護。在市場經濟中,騙了所有人的后果是被所有人騙了,沒有贏者可言。
厲以寧指出,信用體系的崩潰與瓦解將對經濟生活造成巨大的損害,對社會生活帶來災難性后果。對經濟學中最難回答的“公平”問題,其最合理的認定來自社會認同,而認同感的培育是建立在互信的基礎上的。缺乏認同感的社會對經濟的破壞是不可估量的,而效率最大化作為經濟行為的終極目標,其超常實現的基礎在于道德,其核心正是誠信。因此倡導誠信,懲治背信,重建信用道德規范與建設信用法律體系,已是刻不容緩的問題。
著名經濟法學家江平強調,我國現今的信用狀況可用“危機”二字形容當不為過。信用與風險成反比。市場信用暫時混亂與隨之帶來的風險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這種風險過大,這個階段過長。因此在信用立法上要體現三個原則:一是信用要作為一種資格與能力,成為進入市場的入場券;二是信用要構成一種資本與財富,發揮商譽的品牌效應;三是信用也應成為社會公眾可以共享的信息資訊,發揮社會的監督輿論作用。江平同時不無擔憂地指出,這三者的執行評估機構本身如果再不講信用,那可就更加危險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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